美国已正式将越南指定为“优先外国”,原因是其在知识产权(IP)执法和保护框架方面存在持续缺陷。这一认定是在越南当局就拟议的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和旨在解决长期系统性问题的双边谈判参与度极低之后作出的。
由于这一分类,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已启动正式的 301 调查。其目的是确定越南当前的行为、政策和做法是否不合理或具有歧视性,以及是否对美国商业造成重大负担。
知识产权侵权的关键领域
调查突出了几个知识产权保护未能达到国际标准的关键领域:
网络盗版: 越南已成为全球数字盗版的主要枢纽之一。该国托管了许多英文版权侵权网站,包括提供大量盗版电影和电视节目的服务。尽管存在刑法,但执法仍然薄弱,被告往往被判缓刑或处以微不足道的罚款,无法起到威慑作用。
假冒与电子商务: 假冒商品在实体市场和数字店面中仍然普遍存在。电子商务平台和直播上的欺诈性商品列表显著增加,涉及假冒食品、奶粉和补充剂,构成重大的健康和安全风险。据报道,2025 年针对这些商品的执法行动下降了 50%。
边境执法缺口: 虽然越南法律赋予海关当局暂停涉嫌侵权货物程序的权力,但这一权力很少被行使。此外,现行法规缺乏检查或扣押过境货物的规定。
软件与信号窃取: 有记录表明,对企业最终用户未经授权软件使用的执法缺乏。此外,虽然存在保护卫星信号的法律,但刑法尚未更新以提供对未经授权解码的处罚。
商标执法的复杂性
对于全球企业而言,这些事态发展强调了在知识产权保护不一致的市场中运营的波动性。一个重大障碍是越南严重依赖行政执法,而非民事或刑事诉讼。行政行动往往缺乏惩罚大规模侵权者所需的力度,权利人经常面临压力去追求这些次要补救措施,而不是寻求更有力的司法干预。
从战略角度来看,这种环境需要更高水平的商标监控。当当地当局不熟悉商标法或未能行使边境控制权时,品牌不能依赖政府机构作为主要防线。相反,公司必须实施积极的主动监控,以便早期发现侵权行为。
此外,商标混淆可能性问题在此类市场中风险加剧。在一个假冒者利用电子商务和直播快速部署假冒商品的生态系统中,消费者区分合法品牌和高仿制品的能力受到损害。对于企业而言,这意味着仅仅注册商标是不够的,需要积极执法和持续警惕,以防止在法律威慑力仍然薄弱的地区发生品牌稀释和消费者伤害。
调查的下一步
301 调查预计将在六个月内结束,尽管可能会有延期。如果 USTR 认定越南的做法属于可予以制裁的情形,它可能会建议各种措施,包括关税调整或其他非关税行动,以保护美国商业利益并确保公平的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