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在不断演变的 知识产权法 格局中迈出了大胆的一步,为其声音和形象提交了商标申请。这一非传统策略反映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所带来的日益严峻的挑战,此类内容能够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模仿公众人物的外貌和声音。
传统上,商标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而非保护个人的身份特征。然而,人工智能技术的兴起模糊了这些界限,催生了对新法律策略的需求。斯威夫特的申请包括捕捉其说话声音的声音商标,以及描绘其在舞台上表演的图形商标,这属于更广泛趋势的一部分:公众人物正利用商标法来保护自己的姓名和肖像。
这些申请的法律意义深远。与保护思想具体表达形式的版权不同,也与受州法管辖的公开权不同,商标法提供了一种可在全美范围内适用的联邦救济途径。这一点在涉及 AI 商标纠纷 的案件中尤为相关,因为此类纠纷往往难以追溯到特定来源。
然而,为个人的声音或形象注册商标并非没有障碍。商标法要求标志必须发挥来源识别功能,而这一标准传统上并未适用于个人肖像。这些申请的新颖之处在于,它们试图在人工智能仿冒的背景下,重新定义何为“来源识别标志”。
随着法律体系努力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的影响,斯威夫特等公众人物的行动凸显了更新法律框架的迫切需求。虽然商标法可能无法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但它增加了一层保护,能够遏制未经授权的使用,并为对抗人工智能平台提供追索途径。